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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办人员增减变动--合肥社会保险参保政策解答(4)

2010-01-25 16:15:5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9  文字大小:【】【】【

6、没有申请网上办事的缴费单位怎样办理社保人员增减?

答:(1)增加:单位提供《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征缴中心办理。(2)减少: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职工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征缴中心办理。

7、职工在本市内单位流动,怎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答:原单位凭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市征缴中心办理停保手续。该职工将社会保障卡信息提供给新单位,新单位到征缴中心办理新增人员续保手续,社保关系随之转移到新单位。

8、企业职工考取研究生、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如何转移社保关系?

答:(1)考取研究生、国家公务员的职工暂不转移社保关系。(2)如考取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可转移养老保险。

9、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期缴费是否无效?

答:不是。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等原因造成中断缴费,中断前后的缴费额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断期间社保费可以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