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扶持辖区劳动者尤其是失地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进一步推动我区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我区将从本月起开始在全区启动“合肥市创业示范点”创建认定工作。在认定的创业示范点创业的失地劳动力经营户在3年内可享受每月30%的租金减免创业扶持政策。
根据合肥市文件规定,凡通过社区委、居委会创业服务所(站)组织10户左右初始创业实体(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集聚在一起创业的门面街区,或面向初始创业者开放,符合城市文明创建要求,不影响居民生活,创业示范作用明显的特色创业摊点群(早夜市),都可申报创业示范点。
创业示范点由各社区委创建申报,经区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后,授予“合肥市创业示范点”标牌,报市创业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目前,锦绣社区委已申报2个创业示范点并获认定,其他社区委也正在准备申报中,预计全区今年将打造20个创业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