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27日,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钟咏三为组长的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1997年4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同意组织实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方案。
1997年,我们率先在全国开发区完成了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解决了体制问题,为开发区的崛起创造了体制的优势。98年,我们坚持工业带动农业、城乡一体发展的模式,以改革的胆识,创新的思维,从解决农民“两个安置”入手,实施了社区开发建设,成功地解决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开发区从此走上了投资环境日臻优化、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的创新崛起之路。
1997年9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管理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开发区的开发管理范围。
1997年9月25日,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批准了开发区 “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审定了“两办八局”的机构设置。
1997年9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职能,落实了管理职权。
1997年10月6日,管委会成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规划设计院、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开发区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1997年11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丁关根视察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