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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及市级抽查工作的通知

2010-07-02 08:31:06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70  文字大小:【】【】【

根据618省民生工程推进会精神和省、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统一部署,现就继续做好“回头看”活动和市级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回头看”活动

各牵头实施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好牵头项目“回头看”普查抽查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对20072009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摸排,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摆整改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夯实基础工作。二是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要通过“回头看”活动,扎实查摆问题,确保“回头看”活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齐心协力,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合力推进年度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三是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要在县区普查基础上,对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整改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可行,确保整改落实方案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四是认真开展好全市抽查工作,做好牵头项目在“回头看”活动中的总结、考核考评。

二、组织实施市级抽查工作

1.抽查时间

201071710

2.抽查内容

县区各项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及20072009年度省定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其中,“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活动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工程类项目重点检查:1)项目“六制”等相关规定执行情况;(2)项目完工及投入使用情况;(3)项目资金有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4)项目后期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补助类项目重点检查:1)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是否规范;(2)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

3.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活动由市民生办统筹安排,各民生工程牵头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牵头项目“回头看”活动的抽查评分。工程类项目以各县区建设点总数为单位,抽查面不低于建设总数的30%。资金补助类项目以县区为单位按项目进行普查,同时选取2户以上受益对象开展入户调查。

4.工作要求

1)各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详细抽查方案。及时抽调精干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2)为贯彻落实省民生工程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民生工程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各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在此次抽查工作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3)各牵头实施单位要深入细致做好抽查总结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于712日前将抽查活动总结、抽查情况汇总表、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测评表报送市民生办。

4)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此次抽查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年度考核,各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认真做好牵头项目测评,并对考核结果真实性负责。

5)为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效,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发生,市民生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依据各相关单位抽查工作开展,及时纳入年度市直部门基础管理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