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印刷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就我区定点印刷问题进行政府采购,明确将各单位大宗印刷(不包括周刊、招商册等印刷)或本单位文印室不能印制、确需印务公司印制的印刷,纳入定点印刷采购范围。该项采购工作已于2010年1月19日完成,经谈判小组评议,确定合肥锦华印务有限公司、合经区锦绣印刷厂为定点印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