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安办[2010]1号
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入区企事业单位:
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管委会领导有关要求,经安委会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应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加以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春节、“两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计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合经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 2010年1月14日
校对人:王强 共印200份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近日我省接连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1月11日晚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人事劳动局、管委办公室、经贸发展局、社发局、建发局、督查组、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建管中心及各社区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各成员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时间安排
本轮隐患排查治理时间从2010年元月14日开始,到2010年3月31日结束。
四、排查范围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结合当前季节特点,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抓好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学生等安全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经开区交警大队要认真吸取近期几起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一是结合2009年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加大道隐患排查力度,并会通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重点路段和部位要加大人员监控频次;三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大对“三大车”、“三小车”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斩断交通事故发生的链条和条件;四是加强对区内危险品车辆、校车、客运车辆的监管;五是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
(三)建设管理中心要结合建筑业“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认真汲取近期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加强对模板支撑、深基坑防护、升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坍塌、高坠等事故;二是督促施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建设工程进度,防止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大雪、暴雪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消防大队要结合冬季天干物燥特点,对区内防火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再进行一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严密防范冬季火灾事故。
(五)社会发展局要督促区内各类学校根据冬季特点,通过课堂教育、校园网络、校园广播、主题班(队、团)会、板报、宣传橱窗、横幅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交通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防范和应急能力。
(六)经贸局要结合元旦前安全生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冬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督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七)各社区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作用。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牵头组织工商、执法及公安派出所认真开展辖区内“五小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安全意识,节日期间要严防因燃放眼花爆竹而造成火灾事故。五是督促辖区内大中专院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八)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春节、“两会”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整治、防范及销案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 “两会”在即、春节临近之际,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特殊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分析监管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把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落实到人员,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当场下达整改指令,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停工停产整改,并登记造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
(三)针对元旦前检查中发现的监管盲区、死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相关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促进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要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制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举报电话:3679141),使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更加深入、更加细致。
(五)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周报制。赋有隐患排查治理任务的单位每周四下班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的有关表格应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区安委会办公室于周五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两次报相应主管部门(规模以上企业报经贸局,规模以下企业报人事劳动局),表格可自行设计,应有分管负责人签字,上报时间分别为2月10前、3月25日前。经贸局联系电话:3679033,传真:3679024,联系人:马龙;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3679141,传真:3679142,联系人:王强、聂法庭。